有关稀释每股盈余核算的问题

发表时间: 2024-04-10 14:17:27 作者: 产品中心

  稀释每股盈余是假定潜在的对每股盈余有稀释性的权益都直接行权,比方可转化债券,现在或许可转化债券还没有到转股的时分,那在核算稀释每股盈余的时分,或许就需要以为现在现已悉数行权,此刻就会添加股数,或许就会导致每股盈余被稀释。

  由题干可知:该可转化公司债券发行完毕之日是2021年3月31日,所以在核算稀释每股盈余时咱们是假定2021年3月31日可转化债券就行权,可转化债券行权可以转化的股数是0.8亿股,3月月末到2021年年底是9个月,所以核算2021年稀释每股盈余时需要将0.8乘以9/12。‍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7年1月1日,甲公司宣布一批实际成本为120万元的原材料,托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回收后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2×17年5月30日,甲公司回收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检验入库。甲公司依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付出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另付出消费税1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要素,甲公司回收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