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销售防护服获刑3年一个月、罚金6万

发表时间: 2023-12-14 04:32:43 作者: 稀释液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6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发布4起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保障犯罪典型案例,介绍两起涉假冒注册商标案,一人因销售假防护服获刑3年,一人因销售假抗原检测试剂被逮捕。

  最高检介绍,2021年,胡某某将购买的无品牌标识“白板”防护服包装成“福仙缘”牌医用防护服,在未对防护医用质量进行仔细的检测的情况下,违法销售给中间商。中间商又销售给某物业公司、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某生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供上述单位在核算检验测试、日常防控等工作中使用。经查明,胡某某非法经营数额40余万元,违法来得到的数额3.3万余元。5月25日,法院以胡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另一起案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最高检介绍,嫌疑犯朱某曾与某生物科学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合作,从事该公司研发的新冠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销售业务。2021年8月,朱某甲伙同他人,使用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该生物科学技术公司试剂包装盒电子设计文档,制作包装盒,购买棉签、药水、空管、说明书等原材料,组装后对外销售。2021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在朱某甲委托王某某加工的东莞市2处加工窝点查获鼻拭子、提取管、稀释液、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新冠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试剂盒、试剂卡包、说明书等制作材料。经鉴定,查获的抗原检测试剂成品价格为人民币66万余元。当事人已抓获,目前该案正在审核检查起诉中。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