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释每股盈余核算公式

发表时间: 2024-03-19 16:05:49 作者: 产品中心

  稀释每股盈余=(净利润+假定转化时添加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假定转化所添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盈余是以根本每股收益为根底,假定企业一切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化为普通股,然后别离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核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现在,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化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需求特别阐明的是,潜在普通股有没有稀释性的判别标准是看其对继续运营每股盈余的影响,也就是说,假定潜在普通股当期转化为普通股,如果会削减继续运营每股盈余或添加继续运营每股亏本,标明具有稀释性,不然,具有反稀释性。